我一个亲戚结婚十年,因女方出轨导致感情破裂,男方去老婆的情人那把那男的打了,男的在打架事件三天后失踪,到现在失踪半年了,女方现在提出诉讼离婚,目前法院受理本案,已将开庭传票公告送达,
女方起诉状,原因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一直不好经常吵闹,育有一子一女,子,11周岁,女,7周岁
请求,1.判决离婚,2,抚养婚生子女,
请问法院会如何判决??
但是没有提出财产分割的请求,他们有一套房子,这套房子是拆迁补助房,原房屋是此二人公婆所有,因拆迁补助共53平,拆迁补偿协议上写的是公婆的名字,其余部分贷款,但这套房子房产证上写了这夫妻二人的名字,贷款部分一直是公婆在还,如果因离婚女方是否可以分割此房产,或者父母是否有权要回此房产?可否将房产证上女方的名字直接去掉?
另,他二人一年前从父母手中拿走八万元钱,做生意用,但离婚父母可否要求做为共同债务偿还,没有借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