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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不构成犯罪受什么处罚?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11-04 11:09)     点击:384

交通事故逃逸不构成犯罪受什么处罚?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分别视有关情形予以处罚: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2款的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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