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韩传林
韩传林律师
上海 徐汇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韩传林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8-09 02:31)     点击:352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①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几种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韩传林律师提供“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韩传林律师,韩传林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韩传林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64167658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韩传林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徐汇区律师 | 徐汇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韩传林律师主页,您是第253992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