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破坏电力设施案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0-17 03:23) 点击:276 |
2007年6月,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以刘某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犯罪依法拘捕了犯罪嫌疑人刘某.刘某被拘捕后,其亲属通过朋友找到了上海市君志律师事务所的韩传林律师,聘请韩传林律师担任刘某涉嫌破坏电力设备案刘某的律师,为刘某提供法律帮助。韩传林律师接案后,及时地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及时地会见犯罪嫌疑人刘某,了解案情。后又走访、调查、了解情况。经过会见、调查了解,韩传林律师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证据是不充足的,故依法向公安机关提交了书面意见。不几日,宝山分局即以刘某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犯罪证据不足为由,撤消案件,当天释放了刘某。 刘某又重新获得了自由,其本人和亲属都连连表示:多亏了律师的及时帮助,使其得以无罪释放,获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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